作者: 姜培軍 來源: 牡丹晚報 發表時間: 2020-11-13 10:37
中國菏澤網消息(記者 姜培軍) 為鼓勵企業引進高端人才,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和快速發展,我市日前出臺《菏澤市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獎勵政策(試行)》。
根據獎勵政策規定,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聘用國家級高層次人才,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200%比例獎勵企業;聘用省級高層次人才,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100%比例獎勵企業;聘用市級高層次人才,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50%比例獎勵企業。
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,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,國家自然科學獎、國家技術發明獎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前3名獲得者,國家級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等。省級高層次人才包括山東省“泰山學者”、“泰山產業領軍人才”,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。市級高層次人才包括菏澤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、菏澤市拔尖人才等。
在高級管理人員獎勵方面,我市將對本市行政區域內符合“231”產業體系(生物醫藥、高端化工、農副產品精深加工、機電設備制造、商貿物流、新能源新材料、新一代信息技術、文化旅游、醫養健康等產業)的企業,根據年入庫稅收(消費稅和海關征收稅種除外,下同)分檔進行獎勵:年入庫稅收在0.5億元(含)至1億元的企業聘用高級管理人員,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50%的比例獎勵企業;年入庫稅收在1億元(含)至2億元的企業聘用高級管理人員,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100%的比例獎勵企業;年入庫稅收在2億元(含)以上的企業聘用高級管理人員,按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200%的比例獎勵企業。
對地方貢獻大、科技含量高、發展潛力大的重點企業和有其他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,獎勵辦法通過“一事一議”確定。